•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溧水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水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69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2-19
  • 当前,城市人在农村建房已经成了一种潮流,只是苦于没有一处宅基地。 也有一些人户口已经迁出农村,不知道能不能继承尚在农村的父母的宅基地,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分析一下。 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房不是一回事。 比方说老王的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老王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 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51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2-08
  • 宅基地上的房屋 就可以随意翻建吗? ▲该房屋系拆除原宅基地上房屋后擅自翻建 近日,浦东新区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路南村的一处宅基地上房屋擅自翻建行为进行了查处。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系用益物权,即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继承后房屋灭失的,除符合“一户一宅”的村民外,继承人不能进行...

    分类:新闻资讯 阅读:68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25
  • 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

    分类:推广客服 阅读:45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24
  •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讲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对于农村户口的农民。那么,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管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二、农村宅基地证如何补办 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一)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二...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87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21
  • (1)非本村户口,宅基地和房屋无继承或合法批准手续的;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将房屋出售、出租后再建造的房屋; (3)已征用土地范围内的; (4)对于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满足不动产基本单元要求的; (5)乱占耕地建房,还未经处理的; (6)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7)法律、行政法...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76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19
  • 前 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中村的村集体土地面临拆迁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情况在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尤为明显。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中的一种,因合作建房、买卖、赠与、继承、分家析产等情形引发的纠纷在诉讼实务中的解决难度非常大:一是提起诉讼距离行为发生时年代久远,许多证据已无法取得,客观事实无法有效还原;二是法律法规的修订更新,不同时期的行为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村规民约的约束;三是纠纷的产生往往会伴随着因房屋...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89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17
  • 前 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中村的村集体土地面临拆迁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情况在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尤为明显。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中的一种,因合作建房、买卖、赠与、继承、分家析产等情形引发的纠纷在诉讼实务中的解决难度非常大:一是提起诉讼距离行为发生时年代久远,许多证据已无法取得,客观事实无法有效还原;二是法律法规的修订更新,不同时期的行为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村规民约的约束;三是纠纷的产生往往会伴随着因房屋...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78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16
  • 随着城市化的大规模推进,我国进入了征地拆迁的高峰时期,也进入了各种矛盾的爆发时期,“村民自治”的拆迁也是其中之一。这是一种常见的农村房屋拆迁现象,有些村民觉得补偿不合理,村里人就会拿村民自治说事,鼓吹其他村民,也会“帮助”你拆除房屋。这样的行为,即使去找拆迁方讲道理,他们都会说,是你们自己的内部纠纷,跟他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此时你是有理不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 现在还没有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行使强制执行权。因而,在“村民自治”的名义...

    分类:新闻资讯 阅读:113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05
  • 一、房屋所有权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在我国法律中是这样定义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产权就是产权人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产权人的这四种权利有时全部归产权人所有,有时则不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例如使用权,产权人本身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但当产权人将房屋出租时,则该房屋的使用权转归承租人所有。 二、农村房屋如何界定? 农村房屋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是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财产形...

    分类:新闻资讯 阅读:129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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