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精神,农村宅基地是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无偿分配给集体内成员使用的。其中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使用土地建住宅的村民,而所有权还是村集体的。 正是村民对自家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因此在对宅基地的使用和处置上,需要“按规办事”。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管理政策日趋收紧,如果使用、处置不当或处于一些特殊情况下,自家的宅基地以后可是要被村集体强制收回的。 一、农房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 这些年村民的经...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77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2-10
  • 2020年5月18日,自然资源部于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农村宅基地确权最新政策出炉,那具体有哪些新变化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坚持不变不换,新证老证将同步存在 各地要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

    分类:推广客服 阅读:40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2-02
  •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我已经与兄弟分家,我现有4口人(母亲、妻子、儿子和我)现暂住在兄弟家中,没有住房,没有猪牛栏,小孩子一天天长大真是无法容宿,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原有的一块自留地周围都建了房子,无水利条件,四周都是生活垃圾因而无法种植庄稼,每年种的作物常受鸡、猪、牛、羊践踏。这块地的面积大约2分地左右,地的位置是北抵一条毛马路,西抵罗金仕准备砌的屋场,南抵前年修好的硬化水泥路,东抵罗金明...

    分类:推广客服 阅读:80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23
  • 一、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确权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64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17
  • 11月初,我省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予以规范。 消息一出,勾起了不少朋友的乡愁,读者纷纷咨询与农村宅基地有关的问题。11月17日,记者为此专门走访了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 工作多年能回村分宅基地吗?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在郑州某事业单位上班已有10多年,李先生能回老家要一块宅基地盖房子吗?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省规定,具备五种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宅...

    分类:新闻资讯 阅读:91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16
  • Q: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A:宅基地作为与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指专门用于建造房屋(住宅)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农民的长期生活习惯,农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厨房、牲畜房、仓库、农机房、厕所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如房前屋后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务实...

    分类:新闻资讯 阅读:94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05
  • 自土地确权政策实施以来,农村的房屋及土地都有了更明确的归属。宅基地是我们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本次我们来聊一聊宅基地申请及所有权等相关问题。 一户一宅、原则 我们常常听到一户一宅原则,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想要给农村宅基地确权,就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多占的宅基地是无法进行确权登记的。 如何认定就一户一宅? 一户一宅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

    分类:推广客服 阅读:91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03
  • 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提案,今年两会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 说要统一规划村庄,不让盖房了,这是真的吗?……最近,随着各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向前推进,不少农民询问有关宅基地政策事项。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之前建房使用的宅基地,虽然超过规定的面积,但可维持现状。今后拆迁、改建、翻建房屋时,要严格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审批。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到1987年1月《...

    分类:推广客服 阅读:58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02
  • 长期以来,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都是备受关注的问题,理论界关于他的争论一直都存在着。由于制度的原因,我国广大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得不到自由的流转,因此产生了一系列与法律相矛盾的社会问题。为了使我们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真正符合实践的需要,本文拟从法律的角度寻找该制度完善的思路。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一般性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概念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概念,当前法律法规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有学者结合法律规定和传统民法理...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97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4-01-01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不经变更登记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关权利人未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应当调查核实,如果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在接到限期办理的决定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其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将不受法律保护,下面由小编举个案例...

    分类:企业动态 阅读:100 次 评论:0 发布时间:2023-12-31